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。《规定》从制度层面成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行为准则和行动指南,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、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。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以廉洁为基石,以担当为使命,以民生为根本,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,为乡村振兴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以廉洁为基石,构筑乡村振兴的清风长城。“心有所畏,方能行有所止。”廉洁,是农村基层干部的立身之本,是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坚固基石。正如那些坚守清廉、一心为民的典范,他们将廉洁自律视为从政之基、为民之要,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共产党人“权为民所用、情为民所系、利为民所谋”的崇高情怀。在农村这片广袤的土地上,每一分权力都承载着群众的信任与期待,每一次决策都关乎着乡村的兴衰与未来。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将廉洁自律意识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让清廉之光照亮前行的道路。要致敬那些廉洁奉公的榜样,学习他们“听党话、守清廉”的坚定立场,始终坚守廉洁底线,不为私利所动,不为诱惑所扰。要深入学习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》,将其作为行动指南,时刻对照检查,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要加强自我约束,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,让廉洁成为一种习惯、一种自觉。

以担当为使命,勇挑乡村发展的时代重担。“为官避事平生耻。”在乡村振兴的伟大征程中,农村基层干部是推动农村发展的主力军,是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,肩负着带领群众实现乡村振兴的历史使命。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必须勇于担当、敢于负责,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。无论是发展特色产业、促进农民增收,还是改善农村环境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,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推动落实。要以榜样为镜,学习他们“敢为人先、锐意进取”的担当精神,勇于在乡村振兴的广阔舞台上施展才华、建功立业。要敢于直面困难和挑战,不回避矛盾、不推诿责任,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。同时,要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质,加强学习、勇于实践,努力成为乡村振兴的行家里手。只有这样,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、服务群众,为乡村振兴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以民生为根本,探寻乡村治理的幸福密码。“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。”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活质量。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必须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,以人民为中心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无论是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、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,还是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创新、促进农村和谐稳定,都要以深厚的为民情怀去谋划和推进。要循着那些心系民生、无私奉献的榜样足迹前行,将“我将无我、不负人民”的情怀融入到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之中。要主动深入基层、深入群众,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,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。要积极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创新,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,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,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,为乡村振兴事业汇聚起磅礴的力量。


作者:甘肃省临洮县玉井镇 孙进宝
来源:共产党员网-先锋文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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